
条款与条件
预订方式
宾客可通过网站 royalhalonghotel.com 预订,发送邮件至 info@royalhalonghotel.com,或致电预订热线 (+84) 904 030 222 – (+84) 2033 848 777
儿童与加床政策
- 婴儿床在提前申请且酒店有空余的情况下免费提供。
- 6 岁以下儿童与父母同床免费,每间客房最多免费 1 名儿童。第二名及以上儿童适用加床政策。
- 加床视酒店库存情况而定,每间客房最多可加 1 张床。
- 年龄按出生年份计算,而非按具体出生日期。12 岁及以上儿童按成人价收费
每位客人附加费
- 6 至 11 岁儿童与父母同床并含早餐:每人每晚 300,000 越南盾。
- 11 岁以下儿童,含加床与早餐:每人每晚 600,000 越南盾。
- 12 岁及以上,含加床与早餐:每人每晚 600,000 越南盾
入住与退房规定
除酒店另有通知及/或确认外,入住与退房规定如下:
- 入住时间为 14:00 起,退房时间最迟为中午 12:00。
- 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可视抵离时的客房空余情况酌情免费提供。若您希望百分之百确保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,则须按公布房价加收下列费用:
- 06:00 前提前入住:加收 1 天 房费的 100%
- 06:00 至 12:00 提前入住:加收 1 天 房费的 50%
- 12:00 之后至 18:00 延迟退房:加收 1 天 房费的 50%
- 18:00 之后延迟退房:加收 1 天 房费的 100%
- 前台办理入住的规定:办理入住必须出示身份证件。请于入住时向前台预付 每间客房每晚 1,000,000 越南盾 作为房费之外杂费的押金;若未使用酒店相关收费服务,押金将全额退还。
- 宾客须出示在网站 www.royalhalonghotel.com 上成功支付的服务申请之预订确认函或预订编码。若宾客无法出示已成功付款的预订确认函或预订编码,须提供预订信息,包括预订人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预订房间数量等,以便前台在系统中核实。若前台无法确认宾客信息,酒店有权拒绝该服务申请。
已付款订单的换房与改期方式
请通过邮箱 info@royalhalonghotel.com 或电话 0904 030 222 联系酒店预订部。
退款保障与退款费用
视各优惠套餐的政策而定,客人的取消预订申请可能全额退款、部分退款或不予退款。具体咨询与协助请联系预订部邮箱 info@royalhalonghotel.com。
旅游季节
平季: 01.01 – 27.04 | 02.05 – 31.05 | 16.08 – 30.08 | 03.09 – 31.12
节假日季: 28.04 – 01.05 | 31.08 – 02.09
旺季: 01.06 – 15.08
取消预订政策
平季:
- 免费取消:抵店前 5 天以上
- 收取订单全额(100%):1 – 4 天
节假日季:
- 免费取消:抵店前 31 天以上
- 收取订单 50%:30 – 21 天
- 收取订单全额(100%):少于 21 天
旺季:
- 免费取消:抵店前 15 天
- 收取订单全额(100%):1 – 14 天
礼券及其使用规定
除另有约定或 Royal Ha Long Hotel 另有政策外,使用礼券的宾客须遵守《一般条款》、一般规定、礼券上载明的其他条件,及/或 Royal Ha Long 在宾客使用时所发行对应券种的服务提供政策。原件礼券须在办理入住时出示并回收;如无法出示符合使用条件的礼券,宾客须在办理入住时按公布价直接付款。礼券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服务,仅限使用一次且不可退还。礼券价值未用尽的,不找零。礼券不可与其他促销活动同时使用,亦不可用于会员卡积分。使用时礼券须完整无缺,不得涂改、撕裂或拼补。礼券遗失或损毁不予补发。每张发票限用 1 张礼券。礼券不具现金价值,也不可兑换为面值更小的礼券。若服务价值低于礼券面值,宾客不获退还差额。
一般规定
- 办理入住登记时,宾客须按法律规定出示载有个人身份识别号码的法定证件之一。
- 宾客不得将武器、放射性物质、有毒物质、易燃易爆物品、宠物,以及法律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违禁物品带入酒店。
- 酒店区域内严禁一切形式的赌博、吸毒与卖淫嫖娼。如有违反,宾客须对越南法律及酒店承担全部责任。
- 除吸烟区外,宾客不得在客房及公共区域吸烟。
- 办理入住时,请按《客房物品清单》核对房内物品的数量与状况。如有短缺或损坏,请立即通知前台;否则宾客须对入住期间发生的遗失或损坏承担全部责任。
- 珠宝首饰、现金及个人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须存放于客房保险箱内。宾客未遵守本规定的,酒店对其个人财物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- 请确保来酒店探访的亲友在前台登记,并遵守酒店内部规定。
- 宾客不得将客房用作交易办公场所等其他用途。
- 出于安全考虑,宾客不得未经通知前台自行换房,或将房内设备、物品移至其他房间。
- 宾客离店前须结清全部账单并将房卡交还前台。
- 宾客须遵守国家与酒店关于安全保障及疫病防控的各项规定。
- 在酒店区域内乘车移动时,须遵守安全规定。
- 在公共场所举止得体:遵守先到先served的先后次序;礼让孕妇、残障人士、老弱人士;不喧哗吵闹;不将脚放置或搁在座椅上,不在公共区域做出其他不文明举动;在公共区域看管好儿童。
- 离开房间时,宾客须确保:(i)所有电器设备已恢复原状;(ii)房门已安全锁好;(iii)不将房卡交予他人。
- 宾客不得在客房内烹饪,须严格遵守酒店关于按用途使用电器设备的规定。
- 请勿将气味浓烈的食品、饮料、水果(榴莲、菠萝蜜、各类鱼露虾酱等)带入酒店客房。
- 请遵守本酒店泳池的开放时间(可能因天气状况与季节而调整)。在开放时间之前或之后使用泳池的宾客(不同场所的开闭时间可能因地理位置/季节而异),须自行确保并承担自身健康与生命安全的责任,且不得向酒店提出任何索赔。
- 在酒店公共区域,尤其是大堂、餐厅等公共场所,请着装得体,以示对不同文化的尊重。宾客(包括儿童)绝不可赤身裸体。
- 按 Royal Ha Long 及当地住宿管理主管机关不时规定,办理其他手续(如有)。
- 对于故意无视并违反酒店规定与内部规章的宾客,酒店管理层可要求其离店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。
- 噪音规定:22:00 之后,宾客不得以过大音量播放电视、音乐,或大声交谈,以维护公共秩序。当酒店其他宾客感到受扰或不适时,即视为噪音过度。
- 按 Royal Ha Long 不时规定办理其他手续(如有)。
- 对于 有奖娱乐(娱乐场/Casino) 服务,宾客须满足以下条件:持 外国国籍 且年满 18 周岁以上。

